第(3/3)页 崇祯话音刚落,工部尚书范景文就立刻道:“陛下,这笔银子在皇家银行手中,可以用作贷款的抵押吗?” “当然可以!” 崇祯点了点头:“国债不仅仅可以用作贷款的抵押,还可以用来买卖的, 在锁定期内,可以卖给其他商人,以什么价格卖出那是他们商人之间的事儿,朝廷只认朝廷发放出去的国债证明。 一旦交易完成,那么所有特权都将转移,与原主人再也没有任何关系,哪怕是现在参与的项目也都必须退出。 但是利息和抵税等等依旧在,是按照当年持有天数来计算,例如一百万两,利率是百分之二,两息两万两, 商人张三在六月十五日卖给李四,那么利息就是两万除三百六十五天,再乘以一百九十五天,也就是一万零六百八十五两的利息或者抵税额。 第二种,其他商人不购买的情况下由朝廷购买,朝廷必须无条件的回购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、拖延。 但这种就属于违约了,需要交付违约金,少则国债金额的一成,多则两三成,且前三档在锁定期内不得再购买国债。 第四、第五档的违约赎回后,商人将列入朝廷合作黑名单,一定时间内不再合作,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购买国债、承建朝廷的项目等等。 这个时间期限少则五年,长则三五十年,视情况而定。 记住了,违约处罚一定要严重,否则后续会有很多麻烦,甚至能影响皇家银行的运转。” 众人神色猛地一怔,他们是没有先到国债竟然可以买卖,毕自严沉声道:“陛下,这个国债在商人之间买卖会不会出很多的扯皮问题…… 臣的意思是商人李四为什么要买张三的国债?不能直接在皇家银行购买吗?如此就能省去很多的事儿。” 第(3/3)页